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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茂大酒店有限公司

2022-06-10
详细介绍:

1、2022年6月7日,太仓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585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受理苏州市吴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对苏州世茂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6月10日作出(2022)苏0585破9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负责人吴富。


受理裁定书    决定书


2、苏州世茂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8月1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昆山市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座18楼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系人:吴富、林晓彬;联系电话:13861324867、1391266973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8月16日14:00在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半径南路19号)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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