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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集成贸易有限公司

2022-09-20
详细介绍:

1、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0日作出(2022)苏0591破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陈旦红、上海怔缘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对苏州工业园区集成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2)苏0591破91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苏州工业园区集成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陆皓。



民事裁定书    决定书


2、债权人应在2022年11月2日之前向债务人苏州工业园区集成贸易有限公司的管理人(通讯地址:昆山市开发区伟业路18 号现代广场A 座18 楼;邮编:215301;联系人:张晓霞、沙燕;联系电话:18912690309、0512-57553988 转8095、18112975071)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 年11 月8 日15 点20 分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第21 法庭现场召开或非现场召开,最终方式具体联系管理人。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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