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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贯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2020-09-09
详细介绍:

1、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9日作出(2020)苏0581破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良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对江苏中贯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0)苏0581破37号决定书,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民事裁定书    决定书


2、江苏中贯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1月30日前,向管理人(现场接待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梅李镇人民路3号百合园6栋4楼物业办公室;邮寄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座18楼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吴富、林晓彬;联系电话:13861324867、1391266973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2020年12月11日下午13时30分在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1号江南世纪大酒店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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